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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

    根据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规定,凡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性等性质,在运输、贮存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即危险品。其中燃爆危险品占相当大的比例。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2、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


      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规章制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路必备的证件


    车辆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
    )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5
    )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从业人员

    驾驶员
    1
    )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2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押运员
    1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一般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有哪些?


    罐式专用运输车。

    运输易燃、易爆、毒害性等液体类危化品一般采用罐式专用货车。常见 罐体形状有椭圆形、方圆形、圆形等。优点:该车辆一般由碳钢内衬或不锈钢板材做成,内部设置多道全塑防波隔板。通过了高压气密性检测,罐体强度高、重心 稳、车辆运载安全平稳,并且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和定位系统。车体牢固严密,钢体外表有清晰、规范、易识别标志。

      

    厢式专用运输车。

    运输工业炸药、雷管、烟花爆竹等固体类危化品一般采用厢式专用货 车。车身颜色一般为黄色,并有“严禁烟火”和“爆”等字样。车厢顶部封闭,厢体侧门装卸货物。优点:厢体外部用冷扎钢板,中间层为阻燃材料填充,内饰铝板 和防静电胶板,可起到防尘、防雨、防盗、防静电、防雷等作用。箱体内部前面与侧面装有固定拉环,与捆绑带使用捆绑货物以避免移动


    注 意


    在危险运输中应注意以下八点:

    1.注意包装

    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

    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3.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他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7.注意停放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8.注意清厢

    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凡是在流通过程中,由于本身具有的燃烧、爆炸、腐蚀、毒害及放射性,或因为摩擦、震动、撞击、暴晒或者温湿度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发生危及生命、财产损失危险的物品都属于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