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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转关货物的反核销操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人气:-发表时间:2015-12-21 13:44【

各代理公司:(欧高国际货运代理)

据浦东机场海关通知,进口转关货物如遇浦东机场海关已经完成核销工作,但由于进口口岸传输的转关数据异常(如无分单信息随附、分单信息件、重错误等)导致代理人无法办理进口申报的,需由代理人先向浦东机场海关申请反核销手续再将正本运单退回进口口岸海关重新办理相关转关手续。对于此项反核销操作,东航物流货站作如下规定:

1.反核销操作应到原抽单货站的进港单证柜台申请办理。

2.办理反核销的所需材料:加盖业务公章的《申请反核销情况说明》一份、带有转关预录入号以及海关监管章联的运单COPY件一份。(附件为申请反核销情况说明和运单样本)

3.反核销申请完成后,承办货站的柜台人员会通知相关代理。

4. 关于正本运单退回进口口岸海关并重新办理相关转关手续事宜,请代理自行联系承运航空公司办理。

请注意:

1. 转关预录入号:就是进口联程货正本运单上,由口岸地海关写的一串6位数。

2. 为顺利办理反核销手续,请各代理公司务必如实清晰的填写《申请反核销情况说明》。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请各代理公司知晓并配合操作。

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货站事业部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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