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号-天津自贸区门户
9月18日消息,海关总署正式下发文件表示,同意将天津市列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并执行郑州、杭州等7个城市的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至此,全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包括郑州、杭州、重庆、上海、宁波、广州、深圳、天津共8个城市。《海关总署关于天津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报告》中指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一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包括天津在内的所有试点城市一律执行全国统一的进口税收政策。
其中说明:
并执行郑州、杭州等7个城市的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天津应该是第8个,因为执行“等7个城市的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但是,我们应该还记得,《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监管工作的函》的加急文件在9月9日刚刚在社会上传播,而且是得到确认的!其中说明了:国家相关部委批准可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试点一共有宁波、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福州和平潭9个。若是9个,那么天津就是第10个!
纠结这个问题,干嘛?因为天津批文中,有这样一句:
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出台前,不再考虑其他城市的类似申请。
所以,8个和10个,没有搞清楚,所以,只是暂时停止,所以,其他城市还会通过一些方法来突破这个暂时停止,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