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尽早提货通告及港城公司芦危三期业务公告
公告
根据2015年8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户交水(2015)916号文件<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范围的通知>的要求;即日起,停止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港城堆场,江海堆场,华英堆场)危险货物作业,堆场危险会晤执行只出不进.现就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下阶段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于目前港城堆场、江海堆场、华英堆场内堆存的危险货物,请货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后提货.
二、外港地区相关码头进口的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转栈作业将转堆至芦潮港危险库三期(地址:广祥路25号),相关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查验及提箱作业请至芦潮港危库三期.
三、即日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网上受理的外港地区相关码头的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直装作业将转移至芦潮港危库三期(地址:广祥路25号).公告之后网上受理的需要直装的外港码头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送至芦潮港危库三期,相关的查验作业也请至芦潮港危库三期;公告之前网上受理的外港码头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按原模式操作.
直装业务受理地址(临时)为:http://180.166.243.235/gc,正式地址公司公告会另行通知.
四、相关业务计划受理的调整见下表:
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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