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管各货代:
为贯彻执行海关总 署232号令的规定要求,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作为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承担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第二监管仓储区(以下简称“二监管”)所有出入通道卡口的管理职责。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东航物流监管职责
1.东航物流负责在各出入区卡口配备人员和设备,负责出入区卡口的车辆管理,检查出入区载货车辆的海关电子放行信息或纸质放行凭证,检查出区空车是否夹带货物。
2.东航物流负责在海关施验封卡口配备人员和设备,协助海关对海关监管卡车进行施验封操作。
二、各货代监管职责
1. 各货代负责对本公司操作货物在二监管本公司监管仓库内和二监管内道路运输途中的监管责任;
2. 各货代负责对本公司操作货物提离二监管,审核海关和检验检疫电子或纸质放行凭证,开具出门证;
3. 载货提离车辆,在出区卡口应主动配合停车、提交出门证,经卡口管理人员核对后予以放行;
4. 空车出区车辆,在出区卡口应主动配合停车,打开车厢门接受卡口保安检查,确认空车后予以放行。
三、系统调整方案
1. 各货代必须配合根据海关加签放行回执打印出门证,并向东航物流传输出门证电子数据信息。
2. 二监管出区放行提离卡口,通过系统识别提货车辆和装载货物信息,校验确认该车所有货物已放行后抬杆,卡口人员人工复核提货车辆和出门证一致后放行,留底出门证。
二监管各货代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境货物(空运)放行电子信息安全认证传输软件,将提供出门证打印和出门证电子数据传输功能。
此通知。
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